伯恩巴克認為:文案寫作特別是在結構和形式上不應該有教條,廣告文案無所謂穩定的結構,而是要看需要,看是否適合。他曾說過:我不要對我的創作小組說,把圖片放在上方,下面放進標題,把文案放在下面,在另一方面,我也不要說:不要那樣做;有時沒有標題才合適,有時有一個標題才合適,有時帶有公司名稱、商標才行,有時你如果用上公司名稱就是天下最糟的事。
奧格威則認為:只有結構完整的廣告文案才能完整地表現廣告信息,每則廣告都應該是一個獨自且完整的結構,他因此非常反對無標題的廣告文案,反對懸念廣告文案,并且提供了關于廣告文案正文寫作的原則:
1、不要旁敲側擊,要直截了當地用準確的語言來寫作;
2、不要用最高級的形容詞、一般化字眼和陳詞濫調,要講事實且把事實講得引人人勝;
3、要經常運用用戶經驗談廣告信息;
4、向消費者提供有用的咨詢或者服務而不僅僅單純地講產品本身;
5、純粹文學派的廣告是無聊的;
6、避免唱高調,避免自吹自擂、自我炫耀;
7、用消費者的通俗語言寫作文案;